第16章 天才少年

王五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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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七个人成班,三个班为排,三个排为连以此类推到营和团,按照这个规律整合部队。 翔子,你来当这个团长。营长你挑,连长让营长自己挑,同样以此类推到班长级别。”

    口的翔子,便是闫风翔。这段时间内,他和何稼轩成为了整个部落最忙碌的人。还好,闫康长老去还能帮忙处理一些族内的生计问题,但是针对部队的建设,目前何稼轩依靠的,只有闫风翔。

    强烈的疲劳感在几天的时间内,当下最核心的任务是建立起一支具有高速机动的作战部队。而不是向曾经部落那样,闲时务农,战时抓起来是兵。这样的兵,在战场没有丝毫的团结战斗力,各自为战,一盘散沙。战斗力和机动力,都是过度的落后。

    人才,现在的何稼轩最需要的是人才。身边只有闫风翔和王鸣,远远不够。

    这时,练兵场传来一阵阵的吵闹声。让极度疲劳的他,顿时火冒三丈。在他的印象,所谓部队还是他所在的特战大队样子。而这些士兵的纪律性,唉,不提也罢!快走两步,到了训练场。

    闹事的,都是那些闫静之前招来的雇佣兵们。他们在吵闹着,要求增加佣金。对于现在皓空部落的状况,除了部队整合的难度外,最大的问题是穷。而这些佣兵,也是何稼轩所看重的,虽说都是一些不了台面的人员,但毕竟也有一定的实力,其里面还有一位是拥有阶一层实力的人物。

    “打下韩城之后,佣金十倍返还,各位如何?”

    “十倍?哈哈,我说这位邪教的神使啊!您哪来的把握拿下韩城啊?咱先不说里面有胡炎这个阶三层的高手,单说人家的那一万虎兵。别说咱这几千人,在加个几万也是送死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,你们这时痴人说梦话,别废话,给钱,不给钱老子走人。”

    “对对,给钱。不给钱,让那个部落的小公主配老子睡几天,老子免费给她拼命。”

    何稼轩刚说了一句话,被那些佣兵们七嘴八舌的嘲讽着。一群标准的痞子态度,但是,当有人说道要睡闫静时候。他不等旁边生气的闫风翔动手,已经掏出了手枪,抬手是一枪,子弹射进了说话那人的头颅之。

    何稼轩一枪之下,刚才那位多嘴的佣兵便丧命当场,而他这种杀人立威的动作,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。

    场面,根本没有因为何稼轩的立威而平静下来。相反,这些见惯生死的佣兵们,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愤怒。嗜血是他们本能的生存法则,当下纷纷掏出各种兵刃,要准备展开打斗的准备。

    这样的一群痞子佣兵,何稼轩不但没有再次动怒,反而很喜欢。这时,不待何稼轩下达命令,旁边的闫风翔吹了一声口哨,一千名经过初步训练的部落兵士,在第一时间内端起突击步枪瞄准了两倍于他们的佣兵。

    突击步枪,何稼轩为了挽留那些佣兵,曾经特意给他们展示过,同时也是一种威慑。

    “哈哈,要钱没有,要走留下命。怎么说呢,我给我的下属说过多少次了,我不是神族,我是什么?我是一个无赖,一个你们更无赖的人。”

    在何稼轩带着霸气的无赖说出这句话时候,旁边的闫风翔脸色刷的暗了下来,这样强制性的控制这群带着情绪的佣兵,很可能的后果是战前造反。

    “老大,这太危险了吧?”

    刚要小声说话的闫风翔,被何稼轩做了个手势压了下来。此时的他,只是静静的看着已经开始跃跃欲试的佣兵们。

    “哈,哈哈。敢问这位神族的大人。您认为这样,吓得到我们吗?不敢说别的,至少在我们被这些强大兵器消灭前,我们有实力让您的头颅搬家。”

    这时从人群站出了一位额头有一道刀疤的男人,他是佣兵界很有名气的人物,名字叫做李云天,不过江湖都习惯称呼他为刀疤。单看他走出来时,那阔步沉稳的步伐,和冷静的表情,何稼轩知道,这个佣兵不会简单。这位善于用刀的佣兵,目前实力是阶一层,但是佣兵界都相传,他早拥有阶二层的实力。

    “不,我说过了,攻下韩城之后,佣金是要十倍给予。我是利诱在先,恐吓在后。”

    在何稼轩说完话时,毫无征兆的,刀疤出手了。只见他的右手持刀,快速的挥出,一道凌厉的刀气便冲着何稼轩的脖子飞去。

    几乎在同一时间,旁边的闫风翔来不及抽刀,快速的用手掌同样发出一道红色光芒,在何稼轩身前将拿到刀气拦截下来。

    几乎是从鬼门关走了一圈的何稼轩,只是淡淡的举起了右手,命令已经将子弹堂了的兵士把枪放下。继续面带着笑容,注视着眼前这位要取他性命的男人。

    不同于闫风翔这样的部落公子,在曾经的时代,作为特种兵的何稼轩曾经多次的和各个佣兵展开合作,同样,也和不在少数的佣兵团队展开过生死相拼的较量。佣兵世界的法则,他绝对懂。佣兵只认可两样东西:一,金钱。二,实力。

    而这两种对何稼轩而言,首先他没钱,其次他连初阶一层的实力都没有。如何收复这些刀头舔血的佣兵?首先要做的,是得到他们的认可。所以,刚才有意识的杀人立威并出言挑衅,逼出了他们的老大。

    显然,这样的何稼轩的确有着与众不同的气质,这也让他赢得的双方交流机会。

    “你有什么自信能攻下韩城?”

    “保密,你只要知道,算我攻不下韩城,你完全可以拍拍屁股带着你的兄弟走人,完全没有什么后顾之忧。”

    “哼,那等失败后,我和我的兄弟们白白大干一场吗?看你的样子,应该了解我们佣兵一行,从来不做亏本买卖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闫风翔,分出三百支自动步枪送给佣兵的兄弟。”

    此言一出,整个练兵场顿时想炸开了锅一样热闹。自动步枪的威力,那些佣兵们早见识过,深知那种兵器的利害。他们所在的每个人,都在不同的时间幻想过,如果我有那样的一间兵器,会如何如何的。

    但是,他们每个人都知道,基本不可能。整个皓空部落把那些自动步枪看的自己老婆都亲,平时别说那手触摸,连看两眼都很难。这时,他们的领头人,竟然说出了送他们三百支这样的话。

    而这时闫风翔他们,现在也是觉得自个老大疯了。三百支可真不是一个小数量,这能让他的心飞疼死不可。

    “老大,咱们一支枪的战斗力至少等同他们十个佣兵。三百支这样当成买卖送给他们,咱们赔大方了。”

    “闫风翔,军人首先是要服从。我让你干嘛你得干嘛!明白了不,执行命令。”说完话的何稼轩,又一次把头扭回来,冲着刀疤说道“兄弟,按照佣兵规矩,我先把定金付了,三百支枪够了吧!”

    这时,始终不敢相信事实的刀疤,看着闫风翔已经命令下属拿出了三百支枪械直接递到了他们的面前,这才敢确认。这时,面对何稼轩的这种魄力带来的撼动,使得他下意识的回答到“我他妈的服你,老子这条命陪你赌了。”

    在双方打成协议后,何稼轩这时走到了闫静的面前,似笑非笑的看着她。

    “喂,你这么大的手笔,不觉得太浪费吗?所谓神使大人,这么慷慨?”

    “哈哈,放心,这些人迟早都会成为我的手下。所以,那三百支自动步枪,还是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搞不懂你这种男人,是从哪里来的那么多自信。”

    “哈哈,等你搞懂的时候,会爱我的。哈哈哈。”

    借着刚才耍帅的后劲,顺便调戏了一会闫静。这样的何稼轩看起来,给人可靠的感觉。身后跟过来的闫风翔,也开始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这时,何稼轩突然把胳膊架在了他的肩膀,脸的表情在转过身的时候已经变成了略带焦急的程度。

    “翔子,你现在立马去找个绝对隐蔽的地方,把所有子弹给我藏起来,派最可信的兄弟把守。”

    “嗯?老大,子弹放在部落不是最安全吗?”

    “安全个屁,那是老子保命的家当,万一那些佣兵痞子抢子弹怎么办。再说,有枪无弹,他们会始终被咱们控制着。”

    “老大,明白了,我立马去办。”

    这时的闫风翔,心只有一个大大的“服”字,老大装b的本事,真是越发的长进了。

    “无赖,流氓。”

    站在不远处,把他和兄长的对话一字不落的听到耳的闫静,嘴里这样的形容何稼轩。但是,看着何稼轩举手投足之间解决了让她头疼的问题。嘴不说,心却是开始由衷的钦佩。而这几天,他不断的研制武器,整合军队,现在又收了着两千的佣兵,难道他真的要攻打韩城吗?

    但是,闫静也不知道为什么。明知道以他们的实力去攻打韩城,和送死没什么区别。可每每的想起何稼轩这个男人,总感觉,只要有他在,成功会是一种必然。

    而这时,在解决完佣兵的事情之后,虽然账面多了两千的兵马,几乎足足的多了一倍。但是针对韩城的战略布局,也仅仅是杯水车薪,并没有提高多少胜利的可能性。攻打韩城,唯一的希望,还是落在武器的制作。可是,连续这几天来,大炮的制造更是没有什么进展。